咨询标题: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利
咨询内容
 
咨询者:徐红力
沈律师你好:
    于2010年1月24日中午12点上班后,在厂区内工作搬运模具时,液压车发生倾斜左脚被液压车压开,于当天15点到奉化人民医院就医,是左腿骨跟粉碎性骨折于2010年2月4日动手术,现内装内固定和8颗螺丝。于3月25日出院,主治医生没有开出病假条。于当年5月份老板让我上班(从受伤起每月去领工资)先前是办公室坐坐,10月开始下车间上班,中间去医院复查老没有明显的痊愈,于当年11月下旬的一次医院复查后没有去工厂上班,之后没有工资,也不知道工厂有没给我申请工伤认定。现在一年多了我自己可以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吗?时间上有影响吗?因为最近的一次复查还是没有明显的好转。我现在第一步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之后该怎么办。本人:徐红力    联系电话:13819448399 也可以回复我邮件。谢谢
留言时间: 2011/2/21 21:58:28
回复内容 工伤认定已超过一年的时效,有些地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具体请当地律师代理
回复:  回复时间:2011/2/22 8:5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