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标题:异地诉讼离婚怎才能离掉?
咨询内容
 
咨询者:王女士
我的户籍是重庆,男方户籍是四川,均在慈溪当地打工多年,现在我想提出诉讼离婚,已分居8个月,到法院起诉说需要被告的暂住证明,几次去被告居住的村委及派出所索要被告的暂住证明都不肯给我,我是拿着自己的省份证.和与被告的结婚证去的,请问村委和派出所有没有这个义务给我出具被告的暂住证明?没有这个证明当地所属法院不予以受理,去了被告原籍所在的法院又说出去10年以上的他们不受理。我是合法公民,有权利受到法律合理的对待,在此请问各位律师,我该如何在慈溪当地法院起诉?该到哪里去准备法院需要的被告的暂住证明?能不能一次开庭就给我判决离婚?  望尽快回复!!!!谢谢
留言时间: 2013/7/27 12:10:01
回复内容 可先找几个证人说明被告在慈溪居住一年以上,然后申请法院去调查取证,离婚一般要二次
回复:  回复时间:2013/7/29 12: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