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授离婚时伪造借条虚假诉讼被判刑
陈某是浙江大学博士生导师,1995年11月,陈某与陶某登记结婚。2010年6月,陈某提起离婚诉讼。陈某在离婚诉讼中,为了能多分共同财产,指使杜某以陈某为被告,向西湖法院提起民事借贷纠纷诉讼。杜某诉请法院要求陈某归还借款127.5万元及250万元,并出具了伪造的借条及相关银行转账记录。但陶某对这两笔债务提出异议,并举报杜某与陈某虚假诉讼。法院经过调查后,将案件移送给西湖区公安局立案侦查。经侦查这些账户开户行大多在杭州,取现地点也在杭州。这样的资金流转,仅仅在一天之内就完成了。有些资金甚至要去上海兜一圈后,最终打到陈某账户上。公诉人认为,这样的转账行为形成的债务不能作为真实的债务,因此杜某与陈某之间的借贷关系是虚假的。最终,西湖法院一审以妨害作证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杜某犯帮助伪造证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沈建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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