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怎样写最有利

作者:慈溪沈建飞律师  发布时间:2014-4-4 10:33:38 点击数:

 

一、借条应由借款人书写,以防出借人事后又在借条原件上书写其他内容,签名则必须由借款人用钢笔签字,最好借款人配偶也应签字,以防财产在借款人配偶名下,借款人无财产没能力偿还。

二、要写明今借到某人多少钱,金额数字要有大写。

三、借款应注明利息,没有约定利息,则视为无利息,还应写明借款用途,如明知借款人为了赌博、吸毒等非法活动而借款,法律不保护。

四、注意诉讼时效。借款有期限的,一般不能提前催讨,且诉讼时效为到期后二年,过了二年法律不再保护。不注明借款期限的,出借人可以随时催讨,且诉讼时效为20年。

 五、金额比较大的话,要有担保人或办理抵押登记,还要通过银行转帐到借款方的帐户上。司法实践中,对大金额的借条,法院要求出借人提供借款交付的证据,光有借条不一定能打赢官司。

 六、应查验借款人的签名是否和身份证上姓名一致,并保留身份证复印件或抄写身份证号和住址。

 七、如果借款人是外地的,应在借条上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并可约定实现债权的律师费用等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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