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法院支持最高月息2分而不是3分
发布时间:2015-8-9 9:39:13 点击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解答:当事人约定的利息超过24%,没有超过36%,这类债务如果当事人依据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这个区间的利息,人民法院是不予法律保护的。但是这个合同如果约定利率以后,借款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偿还了利息,这个偿还是有效的,如果偿还以后又反悔,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超过24%部分利息的,不能支持。但超过36%以上的是无效,即使自愿给付了,也可基于合同无效要求返还。
首席律师
沈建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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