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参加医保企业赔偿11万医疗费

  发布时间:2018/5/17 10:57:30 点击数:

许多企业老板认为职工发生工伤了企业要承担赔偿责任,职工自己生病产生的医疗费与用人单位无关,但根据我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违反法定义务不参加医保,职工生病产生的医疗费原本可在医保报销范围的部分,用人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以下是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案例[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2017)浙0205民初2515号民事判决]

法院认定事实:庄和公司未为杨智直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杨智直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后无法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即使杨智直已参保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后转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而报销了相应医疗费,由于职工基本医保待遇高于农保待遇,对于差额部分,庄和公司应予赔偿。截止2017年6月30日,杨智直累计花费医疗费187640.87元。经宁波市江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核算,上述医疗费可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金额为139710.94元,杨智直需自行承担47929.93元,扣除已从原奉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报销的28127.12元和门诊治疗过程中享受的补偿金额1578元,尚余110005.82元,庄和公司应予赔偿。即公司赔偿11万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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