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
一方借钱签字,另一方配偶是否要共同偿还,涉及到是不是共同债务的认定。司法实务中对共同债务的认定也存在着反复,一段时间为保护债权人,一方签字推定为共同债务,另一段时间为保护另一方配偶,没有签字不承担偿还责任。刚通过的《民法典》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作了最新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从稳定婚姻家庭的原则出发,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作了保护配偶一方的规定,倡导共债共签,除了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衣食住行、医疗教育等)外,基本上要由债权人举证是不是共同债务。
沈建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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