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

  发布时间:2010-12-13 14:06:41 点击数:
导读:  1.2000年7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2.自2000年7月19日起施行  3.法释[2000]19号  为了正确适用刑法,现就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

 

  1.2000年7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2.自2000年7月19日起施行
  3.法释[2000]19号
 

  为了正确适用刑法,现就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解释如下:
  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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