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物流”骗快件托运寄件须谨慎
■本报记者 金霖萍 通讯员 吴倩颖
案情:汪某和潘某住在湖州市开发区。去年12月,二人看到附近一家快递公司生意红火,便想出了冒充物流公司业务员,将收取的快件骗走卖钱的主意。他们印制了200张名为“郑海”的名片,并印上“某某物流公司湖州分公司”字样,开始广发名片,联系业务。
去年12月23日,汪某接到了长兴某电气公司副总王某的电话,对方称公司有批货要送到黑龙江去,让“郑海”去取件,并在电话里谈好了运费。当天下午,二人租了一辆货车来到该电气公司,王某带他们清点了货物,一共是32件电热水器。随后,汪某填写了印有“某某物流公司”字样的快递单子,结算完运费后,二人载着货物大摇大摆开出了公司大门。
一个多小时之后,该公司又有货要送往外地,王某再次联系“郑海”取货,而此时二人正将这批货转移到桐卢,便在电话里应付说,“我们公司业务繁多,现在暂时没有车子来取货。”当天傍晚,潘某将货物藏匿于桐庐亲戚家中,后与汪某逃往北京。
12月24日上午,王某再次打电话给“郑海”,此时电话已经打不通了,他这才意识到不对劲。王某通过114查询到了某某物流公司的电话,询问后得知该公司根本没有叫“郑海”的业务员,也没有办理过这笔快递业务,王某立即报案。
很快,汪、潘二人在北京落网。经鉴定,骗走的电热水器价值近10万元,其中两件被潘某送人,另外30件现已追回。
检察官提醒:从表面看,二人的骗术天衣无缝,既有名片又有某某物流公司的快递单子,一般人都很容易上当。
随着经济的发展,现在的物流、快递公司越来越多,很多公司的业务员都是临时招聘的,素质参差不齐,寄件人务必要多留个心眼。在发货前,应先与正规的物流公司联系,确定业务员身份;发货后,应时刻查询、追踪运单;收货人收货时,也须当着快递业务员的面检查货物情况,以免类似本案的骗局发生。
沈建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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