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家赔偿金标准为每日125.43元
发布时间:2010-7-30 10:37:18 点击数:
导读:最高法院公布2010年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125.43元 if(picResCount>0){ document.getElementByI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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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于 国家统计局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宗 边) |
首席律师
沈建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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