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示范城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 |
关于示范城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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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0]64号 |
成文日期: |
北京、天津、大连、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厦门、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深圳、重庆、四川、陕西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商务主管部门: 附件: 享受免税的服务外包业务具体范围 一、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 (一)软件研发及外包
(二)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
(三)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
二、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
三、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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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建飞律师
咨询电话:13867820320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浒山街道旧宅路1号一楼浙江万豪律师事务所 (慈溪市客运西站西南200米、金碧湾洗浴中心往西100米,G329国道慈百路南面,原慈溪市港航管理处),因律师有事外出,来之前先约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