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增值税起征点上调至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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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国税局获悉,我市增值税起征点已确定上调为20000元。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从2011年11月1日起,我市增值税起征点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规定的最高限额执行,即个人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的,月销售额低于20000元的个体工商户或其他个人无需缴纳增值税。今后,我市将有4.1万户个体工商户受益,预计年减免增值税额超过7000万元,户均年受惠超过5000元。 |
沈建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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