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公布实施
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试行)》(甬政发〔2011〕96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和《宁波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若干规定》(甬政发〔2011〕97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已由市政府发文公布,于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若干意见》全文共40条,从房屋征收补偿的工作体制、征收程序、补偿政策、征收评估、计划考核、适用范围和实施时间六个方面对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了贯彻,适用于大市范围。《若干规定》全文共31条,全部是征收补偿、奖励的具体规定,以原拆迁补偿政策为基础进行了修改完善,调整了相关的补偿标准,从住宅补偿安置、非住宅补偿安置、补助奖励费用、补偿安置费用、税收优惠、适用范围和实施时间六个方面,对市区的房屋征收补偿政策作了具体的规定。
沈建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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