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包修超过5日获交通补偿
发布时间:2013-1-17 9:26:53 点击数:
导读:新华社朱立毅根据国家质检总局15日公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包修超过5日的,消费者有权获得备车或交通补偿。根据规定,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
新华社朱立毅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15日公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包修超过5日的,消费者有权获得备车或交通补偿。
根据规定,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其中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首席律师
沈建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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