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放物业(门卫)后丢失 该由谁承担责任

作者:刘 俊 陈占敏  发布时间:2016-11-12 15:42:43 点击数:
导读:快递放物业后丢失怎么办

随着网购的流行,小区居民网购的物品越来越多,可快递送到小区了,业主不在家怎么办?不少快递公司的做法是将物品送至小区的物业处,以便业主回来的时候自取。但快递放物业后丢失,该由谁承担责任呢?

我国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小区门卫或者物业管理部门有代收快递包裹的义务,签收快递包裹是收件人自己的事情,和其他人无关。除非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协议上标注有此项服务。但如果业主有这类需求,在物业公司也同意的情况下,双方应就快递如何代收、如何认定责任等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以免出现纠纷后责任难以界定。

    从快递公司的层面来说,快递单上写明了签收人,就该由签收人亲自签收包裹,如果快递员没征得签收人同意,将包裹交由别人代收,视为其未尽到送到义务,因此导致的包裹丢失、物品损坏等问题,由快递公司负责。

物业公司代收快递包裹,与业主之间应该是一种委托关系。业主让物业代收快递的行为属于无偿的委托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业主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能够证明物业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因无偿的委托关系,快递放物业后丢失损失,就只能由业主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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