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逃逸要吊销驾驶证吗

作者:慈溪律师  发布时间:2016-10-21 8:24:26 点击数:
导读:慈溪交通律师、慈溪交通事故律师处理交通事故逃逸、吊销驾驶证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并不是一律要吊销驾驶证,只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逃逸,并构成犯罪的,才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情形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注意此款是在第一款的基础上才能适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另外,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保险公司不赔偿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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