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房屋过户须填物业费结清单
房屋过户须填物业费结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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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新闻网记者 陆燕青 通讯员 劳立峰 |
记者从慈溪市建设局了解到,11月1日起,我市办理房屋过户时必须提交《房屋过户物业服务费用结算清单》,否则不能过户。在这份清单中,未结清物业费的房屋,买卖双方必须约定由哪方来结清物业费。 |
沈建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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