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取井盖梦想发财 危害公共安全领刑

  发布时间:2010-4-30 14:40:21 点击数:
导读: if(picResCount>0){ document.getElementById("picres").style.display="block"; document.write(""); }本报伊春4月12日…

 

 

  本报伊春412 4男子为获取钱财,盗窃井盖卖废铁得款400元,结果在4人刚刚卖掉后在一家烧烤店吃饭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今天,黑龙江省伊春市西林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不等。

  200912174名被告人在一起喝酒闲聊时,吴某说到要过年了没钱花,张某便提出一起偷井盖卖给废品收购部。当时在场的赵某、于某同意后,4名被告人便对如何实施盗窃做了具体分工。1220凌晨1时,张某将6个井盖盗走,赵某和于某将赃物抬到道边处,再由吴某用车将赃物装走,运往废品收购部,以400元的价格卖掉。

  法院认为,4名被告人明知盗窃井盖使井口裸露,直接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以及交通安全构成威胁和侵害,其行为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征。(高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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