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购物摔伤超市被判赔偿

  发布时间:2011-2-17 10:48:07 点击数:
导读: 超市没及时清理地上积水,造成前来购物的一顾客滑倒在地,摔成骨折。日前,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该超市赔偿顾客8.5万余元。 2006年2月18日,刘桂英前往南昌市桃苑路一家超市购买生活用品。由于刚下过…

   超市没及时清理地上积水,造成前来购物的一顾客滑倒在地,摔成骨折。日前,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该超市赔偿顾客8.5万余元。

   2006218,刘桂英前往南昌市桃苑路一家超市购买生活用品。由于刚下过雪,超市对积雪没来得及清理,造成大厅地面积水,致使刘桂英滑倒在地。后经诊断,刘桂英腰椎体粉碎性骨折,并左侧弓根骨折。经过住院治疗,刘桂英花去医疗费3万余元,还需要继续治疗费用6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超市作为向社会公众开放的经营场所,应当保护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超市工作人员未及时清理地面积水,又未在积水周围设置任何警示标志,亦未采取其他安全措施,造成刘桂英老太的损伤,超市方存在疏于管理的过错,遂作出如上判决。  (吴    梁娟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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