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违约解除合同 被判赔偿预期利益
谢秋霞 刘海俊 因房东违约强制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将房东王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并赔偿因此造成的预期经济损失。日前,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租赁合同纠纷,法院判决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店面租赁合同,判令被告王某向原告谢某支付预期利益损失43168元。 审理期间,原告申请对该店面剩余租赁期间店面租赁权价值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该店面剩余期限租赁权在评估基准日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已按约定向被告支付了房租和押金,被告就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义务,不得中途无故终止合同。被告在看到本案争议的店面同地段租金大幅度上涨时,应及时要求增加租金并与原告协商处理,不应采取粗暴的方式达到解除合同目的。原、被告合同约定,原告在经营不下的情况下可将店面转租他人经营。原、被告签订的合同才两个月,被告就逼迫原告终止合同,其行为自然造成原告无法继续经营,也无法取得预期经济效益,造成原告较大经济损失。因被告粗暴行为导致原告无法继续经营,其行为构成严重违约,被告应对原告的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沈建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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