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两旁新建村镇农贸市场距国省道不少于50米

  发布时间:2011-7-23 16:30:28 点击数:
导读: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7月1日起全面实施,对建筑控制区、集镇规划控制区等作出了细化规定。明确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7月1日起全面实施,对建筑控制区、集镇规划控制区等作出了细化规定。明确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高速公路不少于30米。至于公路沿线设置高炮广告牌,市公路局表示,已经制定新的办法加以明确和约束。

  对于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来说,它们与上述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的外缘也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距离国道、省道不少于50米,县道、乡道不少于20米,并且,这些公共场所要尽可能跟公路建在同一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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