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波市区职工最低工资1470元

  发布时间:2013-1-24 10:36:19 点击数:
导读:从2013年1月1日起,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调为1470元、1310元、120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2元、10.7元、9.7元三档。其中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区域…

从2013年1月1日起,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调为1470元、1310元、120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2元、10.7元、9.7元三档。其中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区域内(含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保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470,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2元。

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可选择确定当地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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