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慈溪市职工最低月工资为1310元

  发布时间:2013-2-20 8:37:56 点击数:
导读:关于调整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慈政发〔2013〕6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甬政发〔2013〕9号)精…

 

关于调整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慈政发〔2013〕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甬政发〔201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2013年1月1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3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0.7元。

                         慈溪市人民政府
                        2013年1月30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市人武部,市法院、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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