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洗店造成衣物损坏怎么赔

  发布时间:2014-2-11 8:34:31 点击数:
导读:根据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制定的《浙江省洗染服务业经营规范及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非保价服务的,因经营者的责任造成衣物损坏、丢失的,应根据购衣凭证标注的价格、时间实行折价赔偿。年折旧率为25%(不…

   根据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制定的《浙江省洗染服务业经营规范及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非保价服务的,因经营者的责任造成衣物损坏、丢失的,应根据购衣凭证标注的价格、时间实行折价赔偿。年折旧率为25%(不足一年按一年计),逐年递增折旧率最高不超过70%。购买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的,赔付额不低于购买价格的90%;购买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赔付额不低于购买价格的85%。

    不能出示购衣凭证的,按洗涤费用的20倍予以赔偿。赔偿后,衣物归经营者所有,如消费者需要保留损坏衣物的,经营者可减少30%的赔偿额。

    金女士将价值近2000元的白色羊绒大衣送到干洗店,结果发现洗完后的大衣上多出几处深色斑块。干洗店表示只肯按洗涤费的10倍赔偿,金女士不满,向消保部门投诉。经调解,干洗店折价买下这件大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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