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防资不抵债的空头支票

  发布时间:2011-9-22 10:13:29 点击数:
导读:  今年7月28日,陆某上门到余姚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谈采购业务。因为他讲余姚本地话,且自称是余姚某电器五金厂的法人代表,金属制品公司的工作人员也对陆某声称的工厂地址有大致的印象…

 

 
  今年7月28日,陆某上门到余姚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谈采购业务。因为他讲余姚本地话,且自称是余姚某电器五金厂的法人代表,金属制品公司的工作人员也对陆某声称的工厂地址有大致的印象,便对陆某“货款现在正压在第三方,转账支票到8月10日就可承兑现金”的说法信以为真,同意先发货后付款的交易方式,当场收下了他的转账支票。
  8月10日,金属制品公司到银行承兑现金,被告知为空头支票,陆某则再也联系不上。经查,陆某声称的工厂名称其实早已变更,他所声称的工厂地址其实是别的厂家的地址。金属制品公司因此被骗价值9.3万元的钢材10余吨。
  今年8月26日,自称余姚某塑化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严某,使用转账支票支付方式向余姚某塑化商行采购塑料。严某称,转账支票要到8月29日才能承兑现金。
  8月26日是周五,塑化商行工作人员在双方交易结束后,已没有时间向银行查支票情况了。
  8月29日上班后,塑化商行工作人员到银行承兑现金,被告知为空头支票。经查,该塑化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严某因赌博已资不抵债,逃逸在外。商家因此损失价值4.9万元的塑料5吨。
  针对近期这类诈骗案件频发的情况,余姚警方提醒商家,在拿到支票后,最好立即向银行确认一下,看看对方账上是否有足够的金额来支付货款,并及时向工商注册机构了解开设账户的企业是否确实存在。 记者 张全录 通讯员 江山 邱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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